成都开展公积金执法 135家单位被立案处理
作者:陈健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21日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21日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2011年以来,成都公积金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纠正用人单位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截至8月底,已对135家单位予以行政执法立案处理。
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但是一些单位长期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逾期不缴、少缴公积金,直接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执法行动中,成都公积金中心会同劳动、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利用部门间信息系统平台,对正常经营企业进行比对,筛选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名单。通过重点抓龙头企业,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促使大量民营、私营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截至8月底,成都公积金中心已对135家单位予以行政执法立案处理,其中已经结案88起,其余47家企业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下一步处理。
今后执法行动力度还将进一步升级。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流程予以处理。
此外,未缴、欠缴单位将被网上曝光。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借助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平台,开设住房公积金专栏,显示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等,扩大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