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今年将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3万套(3)
作者:未知 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2月25日 【字体:大 中 小】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妻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六)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材料:
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还应提交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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