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高 大邑下限为1070元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30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信息 近期成都公积金中心公布了2013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标准,新标准从7月1日实行,按照新标准,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等地缴存下限由去年的960元提升到1070元,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10,上调幅度达11.5%。按照成都市公积金6-12%的缴存比例,大邑县个人月缴存额最低为64.2元,一般个人与公司均承担一样的缴存比例,这样个人公积金账户月最低额为128.4元。
据了解,执行最低基数1070元除了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外,还有彭州市、金堂县、蒲江县,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缴存基数下限从1050元调至1200元。
除公积金基数有所调整外,从2013年7月10日起,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认定方式将有所变化,贷款额度将有所上升,每个月的还款额由不超过缴存基数的50%提升为不能超过缴存基数的70%,这将使购房者的贷款额度进一步上升。
服务贴士
A、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单位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一致)
B、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除以12。
C、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二次委员会议决议,我市财政拨款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缴存比例上限为12%,其他单位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6%,缴存比例低于6%的单位,应按照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条件进行申请,经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