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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大邑3家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24日 【字体:

药品加成

医院进货后,可按最高加成15%后销售。如100元的药品,可售出115元。取消加成后,进价即售价

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将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等渠道进行补偿

门诊患者

药费下降 人均可省约7.5元

服务费上调门(急)诊诊查费上调6元(全额报销)

住院患者

药费下降 人均每天省25.2元

住院诊查费上调9元(纳入医保报销)

(药费下降数据基础来自去年的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

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10月1日起,大邑县人民医院,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大邑县中医医院等成都市36家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但不包括中药饮片),即取消“不超过15%的加价率”。届时,患者承担的药费将更加低廉。

这是成都市新医改中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这些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将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助和医院消化等渠道进行补偿。相关文件将于近日出台。

门诊患者均次少掏约7.5元

成都市现行药品加成政策是:县及县以上医院销售药品,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

去年,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人均每次花费133元,其中药品费63元。据药品加成率测算,县级公立医院门诊患者人均每次花费中,药品加成约7.5元。取消药品加成后,将相应降低约7.5元。住院患者的平均每日药品费也将有所下降。去年,成都市县级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每日平均收费为541元,其中药品费为213元。根据相关测算,药品加成约25.2元。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药品会不会提高进价呢?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药品加成后,这36家医院的药价也不能超过国家和省公布的最高零售限价。

门诊诊查费等上涨 医保可报销

本次取消药品加成的县级公立医院共36家,分布于成都市二、三圈层,其中综合医院23家,中医院13家。在这36家医院中,有10家三级乙等医院,15家二级甲等医院,10家二级乙等医院和1家二级无等医院。

取消药品加成后,这些医院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也将进行调整。根据省发改委等5部门制定的方案,这些医院的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将上调6元,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和Ⅰ、Ⅱ、Ⅲ级护理费将上调9元。其中,普通门诊诊查费将由目前的每次2元提高到8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由每次4元提高到10元,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由6元提高到12元。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则不再收取诊查费,门诊耳鼻喉科要加收诊查费2元,妇科加收5元。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些医院的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和护理费的上调部分,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门(急)诊诊查费调增的6元会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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