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新城1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2)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16日 【字体:大 中 小】
2、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本项目有地面停车场和地下车库,路面停车位较分散,均布设在绿化带旁,加上空旷条件很容易扩散,污染物浓度较分散,露天项目区域内地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内地下停车库按照要求安装有风机,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标准。
(2)废水:营运期间,生活污水和商业楼中经隔油处理后的餐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原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斜江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间,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营运期间产生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
评价表明,项目运营后,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和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当地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只要切实做好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单位和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环评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恒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旁
建设单位联系人:韩主任:028-88269999
环评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3232号)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28-87600602(电话和传真),电子邮箱1916785660@qq.com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