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严查8类房地产违法销售行为
作者:罗琴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13日 【字体:大 中 小】
其中,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捂盘惜售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等8类销售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开展查处违法行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争议进行调解等三类工作。
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针对6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分别是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合同欺诈行为;利用合同危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备案制度的行为;违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虚假宣传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