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立法进程慢于预期 房产税试点或先行
作者:张敏 来源:中国证券报 更新时间:2014年01月22日 【字体:大 中 小】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尽管外界的期待较高,但房地产税立法的进程可能慢于外界预期。虽然房地产税的法律草案最快有望2014年上报国务院,但经过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审议等程序,最终出台可能需要两年甚至更长时间。
不过,在立法层面破局之前,主管部门可能以试点先行的方式推进改革。在重庆、上海率先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之后,其他一些城市陆续推出试点方案,部分城市的方案已较为成熟,不排除在今年启动试点的可能。
税费需清理合并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并非同一概念。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中一表示,房地产税涵盖房地产各个环节的税收,房产税只是其中一种。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执行会长、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曾表示,房地产企业需缴纳的各种税多达27种,各种费用多达上百种,包括土地出让金以及税费在内的成本占房价的70%左右甚至更高。
朱中一认为,要推动房地产税制改革,首先需合并现行的税费。当前我国房地产税费繁多,税制结构不尽合理,存在交易环节税重、持有环节税轻的现象。作为持有环节的重要税种,房产税试点的扩围是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重要步骤。“有的税费该清理的清理,该合并的合并,应按照‘减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来清理、合并。”
近期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指出,财政部已将房地产税立法作为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此前,主管部门已从清理合并现有的税费开始着手开展具体工作。专家认为,房地产税费的清理并非易事,除合并重复的税种外,还需对新税种设置税基和税率,完成这些工作并付诸实践恐需时日。
住房信息联网尚有阻力
在技术层面上,目前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初步建立,但尚未全部实现联网。
个人信息系统的联网不仅可查询房屋信息并实现税收调节,有助于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推进,对于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价值。该项工作的技术门槛不高,因此在决策部门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立法的时机已成熟。
相关人士表示,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立过程中,有两个技术环节需要完善。首先,我国房屋普查系统建立较晚,大量2006年之前的房屋未纳入统计,且不少房屋权属关系复杂。对于这部分房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实现系统全部覆盖。其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会使大量房屋的权属关系复杂化,要花费精力厘清这种关系并实现系统同步更新。
与技术环节相比,真正的阻力来自地方政府。分析人士认为,由于触及部分群体的利益以及对地方卖地收入的间接影响,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导致系统的完善速度低于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成为房地产税立法的障碍。
房产税试点或先行推进
与房产税试点不同,作为一项新法律,房地产税立法需按照正常的立法程序进行。相关人士称,由于外界期待较高,预计该项法律的草案最快可在2014年上报至国务院。由于房地产税涉及较多层面,改革路径复杂,未来法律的征求意见阶段可能经历较长时间,再经过全国人大审议等程序,预计房地产税的正式出台至少要在两年以后。
这种进度与外界的期待相差甚远,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层面的工作实现破局之前,主管部门可能以试点先行的方式推进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业内人士指出,“适时推进改革”意味着,在立法工作尚未完成时,可率先启动改革举措。作为房地产税税收改革的重要方面,房产税试点可能率先推进。该人士表示,在重庆、上海率先启动房产税试点之后,一些城市陆续推出试点方案,部分城市的方案已较为成熟,不排除在今年启动试点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