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主城区二手房新政:中介不代收房款 付款走监管账户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7年02月05日 【字体:大 中 小】
引入资金监管后 二手房通过中介交易流程图 制图 李开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本月3日起,成都房管局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首先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的试点工作,这将从制度设计上解除买卖双方的后顾之忧,而且也标志着成都的存量房交易资金正式纳入政府监管。通知中还着重强调了“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及定金,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
一个乱象
中介代收首付
风险大怎么办?
去年9月,成都市锦江区(微博)的陈先生通过成都某中介公司将房子卖给李先生,李先生随即将定金和首付款共计20万元交给该中介公司。一个月后,该中介公司却以卖家要求解除合同为由,退还李先生的首付款。“我的20万被他们用了一个月,没有在银行冻结,现在突然提出解除合同,我怕要不回本金,就没有起诉和深究,但是这种行为真的太过分了。”李先生十分气愤。
事实上,同李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购房者并不在少数,为了避免购房风险,不少买家将首付款交予中介,结果没想到遇到更大的风险:有的遭遇中介跑路,有的打到对方账户上后,才发现房子被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