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买100平到手不足70平,公摊坑人何时休(2)
作者:未知 来源:同话财经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31日 【字体:大 中 小】
三、公摊伤民何时休?
可以说,当前这个公摊的计算方式,于老百姓,有百害而无一利。
为什么就是不能改一改呢?
其实,在我们国家,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公摊的。
早在2002年,重庆人大常委会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
过去十几年的实践表明,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像其他国家一样按套内面积计价,并非没有可能。
在近几年的人大会议上,也有代表提出,对于新建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
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新华社发出了如实质问。
对于现在的刚需族来说,早也忙,晚也忙,一辈子就为了一套房。
可就是这样一辈子辛苦奋斗,凑足六个钱包才买来的一套房,其中三分之一的都给了公摊,无异于直接贡献给了开发商,这种不公平,到哪去说理去?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回应一下新华社的质疑,以及广大刚需购房者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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