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 “允许租房者在公共户口落户”引强烈关注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14日 【字体:大 中 小】
“允许租房者在公共户口落户”为何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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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提出,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今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仍然是重中之重,明确“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更是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不是今年首次提出,至迟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在部署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时,就提出“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未提及这一问题,但提出了“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今年发改委再次提出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并强调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从一个侧面显示了加快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的决心和力度。
强调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旨在扭转此前一些城市落户政策“重购房轻租房”的偏向,进一步落实“房住不炒”政策措施,助力形成城市住房交易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平衡发展格局。
今年发改委《重点任务》部署“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时,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墨不多,对“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则做了详细安排。后者包括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等。由此可见,扭转城市落户政策“重购房轻租房”偏向,对租房者和购房者同等对待,将得到相关配套政策的有力支持,成为完善城市户籍制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的大势所趋。
“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传递的积极信号不止于此,因为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本身也说明城市管理者和居民对城市户口有了更为开放的认识。国家发改委2020年和2021年《重点任务》中,都明确提出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要求在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城镇户籍居民和未落户居民应逐渐实现一体化、均等化。从长远看,城市实行户籍制度将主要是为了完善城市治理和促进城市发展,而不会体现为户籍居民和未落户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市民待遇存在差别。
从城市落户政策“重购房轻租房”甚至完全排斥租房人群,到明确要求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从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覆盖户籍人口,到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和落户政策释放的每一个信号,都标注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积极进步。
国家发改委: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
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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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发改委日前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推动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中提及,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该文件还提出,要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
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码“一码畅行”。
着力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住房问题
此外,大城市住房问题也成为该文件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文/本报记者 熊颖琪 赵新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