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开展有奖征集“绿色城市•美丽大邑”摄影比赛活动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城市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9日 【字体:大 中 小】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激发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生态大邑建设,进一步增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参与意识,大邑县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征集以“绿色城市·美丽大邑”为主题的摄影作品,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普通市民拿起手中的照相机,用摄影艺术手段反映大邑建设过程中城乡环境新面貌和大邑人民的绿色生态生活。
一、参赛作品内容
(一)记录大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城市景观;蓝天碧水的新大邑风貌,展现历史文化底蕴,呈现优美自然风光。
(二)反映大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记录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展示家乡秀美山川,水清岸绿的城市美景;展现公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共建美丽大邑的自觉行动和精神风貌。
(三)反映大邑县“五十百千”示范镇(村)、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反映大邑县新农村建设的新风貌、新景观、新成就。
(四)展示大邑县“五位一体”建设的新形象,展现大邑县“三山一泉两古镇”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之美。
(五)展现大邑县休闲农业之自然田园生态活动与人文风情之美,体现城乡统筹发展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和谐之美。
二、投稿要求
1、活动面向社会征稿,作者不限。参赛作品围绕参赛内容进行采集,以反映大邑县的人、事、物等为内容。作品须为2008年—2012年原创作品,不得经过后期电脑拼接,过度渲染等加工。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纸质照片尺寸要求10寸、附电子文档;电子文件(JPEG格式),文件最低不得小于2MB.
3、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不退稿。
5、部分入选或获奖作品将编辑成册,制作成精美的挂历(或台历),免费赠送。
6、特别说明: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凡参加本次活动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各1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2名 奖金各600元及证书
三等奖3名 奖金各300元及证书
优秀奖若干 精美纪念品一份
四、征稿时间:2012年11月29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
五、投稿地址及方式:
(一)邮寄投稿
地址:大邑县城管局行政办(注明“美丽大邑”参赛作品)。
邮编:611330
电话:028-88228985
联系人:张健
(二)网络投稿
发送电子文档到10856476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