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2013年7月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每人每月749元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12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淘房网讯 从7月1日起,成都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实行新的标准,大邑县由过去的672元提高到749元,每月增加77元。执行这一标准的还有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与蒲江县,其他地区执行每月840元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同步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补助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