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降温需迈几道坎 难点在突破供应体制(2)
作者:张旭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
土地市场也应有效限价
政府在供地上也应体现出保障、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民生价值,而不只是体现土地的市场价值。
新京报:基于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解决地价问题,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
陈志:在现在的调控背景下,楼市、地市的调控手段都应该服从于调控的目标。调控要保障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的稳定,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原则,土地供应也应体现出对中端市场的支持。一个简单的逻辑是,商品住宅销售阶段有限价,不能充分竞争,那么土地供应阶段也不应该充分竞争。不能单纯限制房企利润,政府也应适度放弃土地出让获得的预期利益,在供地上相应体现出保障、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民生价值,而不是只体现土地的市场价值。
普通商品住房供地能否有效限价?经过合理测算,在土地收储成本基础上适度上浮,例如增加30%、40%,限定土地价格,然后再去限定房屋销售价格。这也会带来出让方式变化,多个企业都想要,就要招标,招标就必须实现标准的透明、公开、量化,让开发企业充分展现自身实力。
范小冲:调控土地市场,就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土地市场也有改革的空间。一方面,从加大加快供应角度来考虑,能否允许更多的民营资本介入一级开发?另一方面,能否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规范管理的轨道。现在许多村镇自己建房现象普遍,不如把这些管起来,纳入规范轨道。同地同价同权本就应是市场的准则。
推进土地存量尽快入市
要有政策推动开发商加快开发供应节奏,不能再大量囤地,囤地也要收税。
新京报:在目前的条件下,加大供应能否解决地价高的问题?
陶红兵:土地供应达到一定量,房企就不敢那么拿地了,就会担心市场前景了。土地市场,就是稀缺导致了价格上涨,但从来没看到过供应量特别大的时候。如果村镇集体用地能进入土地市场,哪怕有这样一个信号,开发商就不敢那么高价拿地了;如果开发商知道一个区域什么时候会有更多的土地供应出来,也就不会那么疯狂抢眼前的一块地了。
邹晓云:土地也不可能敞开供应。首先,在垄断供应的机制下,供多、供少都是有讲究的,政府也要选择根据时间,在能实现土地价值的时候供应。其次,现在市场上钱很多,特别是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吸引了大量资金,土地供不应求的局面很难有特别的改观。
目前,房企手中也有很多土地存量,要有政策推动开发商加快开发供应节奏,不能再大量囤地,囤地也要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