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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10余个市州推“购房补贴”助楼市去库存(2)

作者:未知 来源:四川日报 更新时间:2016年04月07日 【字体:

泸州市

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新建商品住宅(已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外),纳入购房补助发放范围。凡购买纳入补助范围内房源的居民,政府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助;对农村居民在城市规划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且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转为城镇户籍的,政府另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助。

变化解读:新增农村居民购房给予每套1万元补助。

时限:2016年3月18日—2017年3月17日

内江市

内江市决定将“中心城区改造棚户区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给予8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政策延长一年。

变化解读:政策时限延长一年。

时限:2016年 1月 1日—12月31日

宜宾市

宜宾市出台《个人购买商品房补助资金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凡在宜宾市翠屏区中心城区和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购买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房性质的期房和现房的(车库、车位、仓库、仓储等除外),不论是否是宜宾市户籍,不论购房面积大小,均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

变化解读:补助政策解除购房户籍限制和购房面积限制。

时限: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德阳市

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 (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可获得每平方米200元补助,每套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农村居民购房的,将另给予每套5000元的补助。

变化解读:新增农村居民购房给予每套5000元补助。

时限:2016年3月1日—9月30日

达州市

达州市对“中心城区市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商品房补助金”的发放进行了调整,11月30日前提出购房补助申请,核实通过的将给予房屋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

变化解读:统一调整购房补助申请时间为11月30日前。

时限:2015年6月10日—2016年6月9日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祥荣城市绿洲 3900 大邑大道
青禾名都 3950 大邑大道
圣桦城 4000 内蒙古大道
力扬·时代 4000 内蒙古大道
春天国际 3700 大邑大道
天邑•春江花苑 3300 桃源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