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出新规 买共有产权房首付商贷最低30%
作者:未知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17年09月28日 【字体:大 中 小】
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这意味着共有产权房的持有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持共有产权房须家庭名下唯一住房。如果你不想失去共有产权房,那么就不能再买房了。
9月2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该办法将于9月30日正式实施。《办法》发布以来,北京青年报记者接到众多读者、市民咨询共有产权房相关事宜的信息。对此,昨日,北青报记者咨询了多名市住房保障方面的专家,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转让
政府所持份额不出售会不会影响将来换房?
本次正式发布的《办法》跟此前的“意见征集稿”相比,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共有产权住房政府所持的份额暂不出售”。按照之前的“意见征集稿”内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经协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另外,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但在9月20日发布的《办法》中,这部分内容已经被删除了。对此,多位市民致电北青报记者询问,该部分的内容删除是否意味着共有产权房就不能转让了?要转让的话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会不会影响以后改善性换房?
对此,北京住房保障专家指出,《办法》虽然对此前的意见征集稿进行了修改,但并没有限制共有产权房市民个人份额的转让。根据《办法》,购房人需要转让共有产权房时,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住房保障专家指出,虽然市民手中的共有产权住房份额转让不受影响,但根据最终的方案,无论是原购房人还是新的购房人,都不可以购买政府份额的产权。共有产权住房的性质也不会变为商品房。个人只能将其份额的产权转让给下一个有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的家庭。这是为了优先满足刚需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防止炒作和套利,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
二套
持有共有产权房能否再买房?
共有产权住房《办法》发布之后,许多市民提出疑问,一旦持有了共有产权住房,再买第二套房会不会受影响?对此,《办法》指出,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是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共有产权房,又继续买了房,或者继承了其他房屋以及有人赠送你房屋,那么,你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份额将被代持机构回购。
也有市民提出,如果婚前一人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但结婚的对象有一套商品房,那么两人结婚后,共有产权住房是否要退出?
对此,据保障房专家介绍,因为共有产权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这就意味着,如果两人要结婚,可以将商品住房卖出,保留共有产权住房;也可以退出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份额交由代持机构回购,保留商品住房。代持机构回购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这意味着,共有产权房的持有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持共有产权房须家庭名下唯一住房。如果你不想失去共有产权房,那么就不能再买房了。
购房
共有产权房能办抵押贷款吗?
共有产权房能否贷款以及能否实现抵押也是市民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
这意味着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仅可以贷款,而且贷款享受与原先自住房相同的政策。此前自住房的首付标准是商贷最低30%;公积金贷款最低20%。虽然此前北京曾两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规定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但这两次新政的贷款规定中,都特别注明了“自主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共有产权住房的贷款明确将延续此前政策性住房的政策,那么其首付也是商贷最低30%,公积金贷款最低20%。
关于共有产权房的抵押问题,根据《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抵押。其中,代持机构抵押融资只能专项用于本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和运营管理。可见,共有产权房并没有抵押方面的限制,只不过是购房者只能抵押其个人持有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