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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新规划2017版出台 大邑可补充相关规定(2)

作者:辜波 来源:成都商报记者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5日 【字体:

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园绿地内

可配建图书馆、博物馆

新规另一大特色是对公建配套的强调,对公园绿地用途进行了调整。未来公园绿地不仅仅只是观景、锻炼的去处,用地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还将设置图书馆、博物馆等政府持有的公共服务设施。

对于公建配套设施,新规要求必须按规划要求的面积标准配建,且社区服务中心、农贸市场、邮政服务网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育活动中心等设施不应设置在地下(含半地下)空间内,其中农贸市场应优先设置于地面一、二层。

拟建住宅(含公寓)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万平方米的项目,应配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一处,并配置健身活动设施。同时,新建建设项目,应按不同标准配建垃圾用房,并要求其建筑设计和外部装饰应与周围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及环境相协调。

新规还规定了建设用地内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的标准,二环以内住宅的机动车位,每百平方米最低配建为1个,二环以外为1.2个。而公租房和廉租房原则上不配建停车场(库)。

而在规划的公园绿地上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时,用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园绿地内配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青少年宫等政府持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这也改变了以前公园绿地只适合散步游览的单一用途。

新建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底商

商业应独立设置

新规中,要求“新建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底商,商业应独立设置”,也是此次一大看点。这对此前“住宅+底商”的传统建筑类型是一个颠覆,兼容的商业只能从住宅中脱离出来,单独设置,而住宅将更加纯粹。

底商的弊端此前早已被人所诟病,特别是带有餐饮业态的底商,对楼上住户所带来的噪音、油烟等污染,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成都市级相关部门此前曾接到过大量类似投诉。而将商业单独设置,则有望在新建小区中彻底扭转这一社会现象。

市规划局此前在解读《成都“中优”规划优化方案》时透露,将加强社区住宅建筑底商控制,商业应独立设置。与此配套跟进的是,还将逐步转变现有住宅底商低端业态,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并对“破墙开店”及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跟旧版中的“天府广场中央商务区”一样,新版还加入“天府中心中央商务区”并单独设为章节。两相对比发现,天府中心中央商务区,或将再现一条“人民南路”。比如针对建筑后退规划道路红线,有一个“最小距离”控制要求,人民南路(锦江至火车南站段)达到15米,形成了如今在人民南路人行道上行走的宽阔感。这个标准放置在天府中心中央商务区范围内,就是宁波路(天府大道至厦门路段)与汉州路,它们同样达到15米,这意味着类似于人民南路这样标准和规模的道路将重现天府新区。

简阳、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新津、大邑、蒲江等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中容积率指标的设置应低于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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