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一线城市集体整治楼市乱象:北京上海重点打击逃避限购
作者: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 更新时间:2018年09月20日 【字体:大 中 小】
9月1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双双在官网挂出关于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均提出明确治理企业购房的乱象。
此前,深圳在8月15日发文,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可口保证金和预定金,以及“茶水费”“阴阳合同”等22条楼市乱象。
9月18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与日常市场巡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巡查。截至8月底,全市检查中介机构772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89份;处理中介信访投诉案件38宗、12345政务热线事项477宗,对40宗中介违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这也意味着北京、上海、深圳、广州4个一线城市都已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各地响应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今年6月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进行重点治理。
业内人士认为,一二线城市在符合国家导向下的秩序整顿会对房企、中介、代理机构、广告商和购房者等群体中形成较为明显的影响。预计9月下旬,不排除各地楼市管控会升级,尤其是房屋交易秩序的整顿还将趋严。
北京此次重点整治的具体内容中,将此前引起关注的“学区房”“商住房”“企业购房”“隔断房”“大棚房”等包含在内。
对投机炒房行为,北京整治炒作“学区房”、“不限购”、“不限贷”、“商住房”等概念,违规宣传商办类项目居住属性等行为。整治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整治通过替购房者代为注册公司,提供股权转让和法人变更等相关服务的方式变相逃避调控政策。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北京整治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商改住”、“隔断房”、“大棚房”等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此外,在虚假房地产广告中,北京整治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
上海则在大力整治首付贷、违规提取公积金等行为之外,对“通过婚姻获得买房资格”“ 信息泄露、电话骚扰”等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加强对“限购、限外、限企”的审核。
上海明确,要整治的投机炒作行为包括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分期首付”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禁止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也禁止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金融服务、暂停商业银行与其业务合作、暂停合同网签资质、纳入工商重点监管名单等措施,并将限制其参加土地招拍挂。
上海要求整治,通过隐瞒房地产查封、抵押等房屋交易限制信息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诈骗消费者交易;或者诱导、教唆、协助交易当事人,通过伪造社保、个税、婚姻、出入境等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等方式,规避限购、限外、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等行为;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碰瓷”,承诺“保证摇到,保证买到”,收取“茶水费”、“关系费”;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不实承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同时,上海还对房产经纪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业主个人信息出售、泄露或交换给他人;通过第三方渠道批量非法获取或买卖客户信息;以营销为目的电话骚扰客户、当事人等进行重点治理。
住建部9月14日强调,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房地产乱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予以曝光。通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