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大邑淘房网

  大邑淘房网 > 资讯中心 > 楼市热点 > 浏览文章

《安家》中父母买房加上儿媳妇的名 意味着什么?(3)

作者:未知 来源:金羊网 更新时间:2020年03月13日 【字体:

所以,《安家》中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其实可以这么总结:

这是一套婚前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下的房产,产权最后登记在儿子与媳妇双方的名下,那么,假如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刘文律师在接受采访表示,我国涉及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法律条文主要有:《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由于双方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系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愿意登记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的客观前提,正是由于双方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父母才会同意将其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父母的真实意愿是为子女购房,用于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因此,其出资应当系对子女及其未婚夫(妻)的共同赠与,将准儿媳妇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么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安家》中父母买房加上儿媳妇的名 意味着什么?

女性由于婚后要承担生育任务,在婚内相对弱势,往往会对“房子有无名字”表示敏感 羊城晚报资料图 

综上,《安家》中,严叔严婶出资购房的房子,则视作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由于产权登记在儿子与儿媳妇双方名下的,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紫荆尚品 3400 通达路
润达广场 3300 晋北新城
天邑•春江花苑 3400 桃源西区
水岸西岭 5800 西岭镇
子龙邑都 4100 老体育场
大邑金融中心 5208 内蒙古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