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出让“两集中”,对房价有什么影响? 附专家解读
来源: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21年02月27日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一则关于国家自然资源部发布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文件截图在网上流传。该文件要求22个重点城市住宅用地实现“两集中”,即:一是集中发布出让公告,且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3次;二是集中组织出让活动。
网传截图
据了解,22个重点城市包括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以及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18个二线城市。
2020年重点城市(市本级)住宅用地供应情况。数据来源:数据来源:CREIS中指数据,中指·地主
对此,在2月24日已有包括青岛、郑州、天津在内的多个城市表态。
其中,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坚决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内容,其中提到:全年将分3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实施招拍挂出让活动,引导市场理性竞争。
河南省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方面,则发布《关于统一组织住宅用地挂牌出让公告发布的紧急通知》,收回部分区的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发布权。郑州通知称,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上街区禁止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上述区域住宅用地出让公告由市局统一组织发布实施。
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有关工作的通知》则显示,天津市确定于今年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得再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
目前,而包括深圳在内的4个一线城市尚未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