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都市圈户籍互认,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18日 【字体:大 中 小】
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重点针对存量未落户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答记者问显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比上一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高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0.83个百分点的提高幅度,这是“十三五”以来两个城镇化率首次缩小差距。
划重点:
1、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2、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
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3、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
积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
制定出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和重大平台建设,开展经济区和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
印发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城市群多层次、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
4、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
健全省级统筹、中心城市牵头、周边城市协同的都市圈同城化推进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都市圈科学规划多层次轨道交通,统筹利用既有线与新线发展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摸排打通国家公路和省级公路“瓶颈路”,打造1小时通勤圈。
5、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
疏解非核心功能,提高健康宜居安全水平。系统运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城市体检结果,开展城市风险评估。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高且人口持续流入的超大特大城市要有序实施功能疏解。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国家级新区建设,完善郊区新城功能,推动组团式发展。
6、有序推进城市更新
加快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培育新产业、发展新功能。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注重修缮改造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
2021年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居民居住条件持续改善。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6万个,40个城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00万套。
7、加强住房供应保障
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城市重点建设片区等区域。
8、健全便民服务设施
探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点多用”,统筹设立托育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家政服务网点、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维修点、食堂、公共阅读空间,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
9、提升智慧化水平。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10、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积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
11、稳步推进改革试验。
稳妥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