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邑:发挥检察工作点作用 维护企业权益
作者:周忠 张蓉 来源:正义网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
7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水轮机厂厂长一行三人,手执一面印着“依法护航企业,挽回巨资损失”的锦旗来到大邑县人民检察院,感谢该院为大邑县唯一一家集体企业依法挽回被拖欠二十年之久的货款及利息共计55万元人民币。
欠款单位是两家私营企业——原华川电站和快乐一级电站,现已入股并入华川水电开发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平。两电站分别于1991年和2001年与水轮机厂订立水轮机购销合同,并于签订合同之日在水轮机厂提走不同规格的水轮机和发电机,总经济价值167万元,其后陆续支付货款125万元,尚欠货款本金42万元。经过水轮机厂连年催讨,欠款方李平均以多种借口不还分文,并在去年10月同水轮机厂签订还款计划之后,下落不明。
今年6月,大邑县院晋原镇检察工作点接到县水轮机厂的投诉后,进行了全面审查。驻点干警协助其诉讼代理人先后到邛崃市和芦山县调查取证,帮助企业收集证据材料,并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为企业胜诉奠定了证据基础。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欠款人李平的银行电价结算账户。经检察干警多方调解,欠款人李平与水轮机厂达成了还款和解协议,并及时交付了二十万欠款,顺利结束了本案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