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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受伤的是业主

作者:熊沙杉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09日 【字体:

不交物管费,应该是业主最直接地表达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的方式。城东某小区的业主孟先生,在家里遭遇小偷之后,就拒交两年物管费,但因此收到了物业公司的一纸诉状。那么,究竟业主不交物管费这样的行为可不可取?成都商报记者为此专门咨询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玉林。高玉林明确表示,业主不交物管费,物业公司有权起诉业主,而最终以业主败诉占多数。

典型案例>

管理不到位 拒交物业费

家住城东某楼盘的孟先生最近接到了物业公司发来的一纸诉状,起诉他拖欠两年物业费,并要求他尽快将物业费补齐并交纳滞纳金。不过说起物管,孟先生也是一肚子的气。

2006年,孟先生入住了现在的小区,原本一直都是按时交纳物管费,但2008年有窃贼进入他家,盗走大量的现金及贵重首饰。案发后,他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遂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遭物业公司拒绝。于是,从2008年9月份物业费到期之日起,他就拒交物业管理费了。孟先生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的停车费便宜,周边的很多其他小区业主长期将车停放在小区内,造成小区自己业主车位紧张,擦挂事件时有发生。他的车就经常被擦挂,也找不到相关责任人,他觉得这也与小区物管的管理不到位有关系。

为此,孟先生和一些业主给业委会反映过这个情况,并且要求更换物业公司,但是由于更换物业公司需要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所以这件事情也就一拖再拖,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其实,类似于孟先生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不交物管费也是业主表示对物管不满意的直接方式。但不交物管费究竟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追究其法律责任?最终,业主需不需要交纳拖欠的物管费?为此,成都商报记者专门咨询了相关律师。

律师说法>

业主不交费 往往自己吃亏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玉林表示,“不交物管费”是许多业主常用的对抗方式,然而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存在,这样的纠纷闹到法庭上往往还是业主吃亏。

高玉林认为,业主由于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纠纷比较常见,在起诉到法院的案例中,业主败诉的居多。这是因为,根据双方的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房屋业主的基本合同义务。不按期支付物管费不仅会损害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损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因此,只要在物业公司提供了基本物业服务的前提下,业主都应该交纳费用。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应该与物业公司友好协商,或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如果物业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也可在收集相应的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采取拒付物业管理费的方式进行对抗是不恰当的。

物业公司>

拖欠物管费 我们也为难

不交费,业主有业主的说法,而身为“管家”的物业公司也有一肚子话要说。某物业公司的付经理告诉记者,去年他的公司被迫从之前服务的小区退出,主要原因就是业主不交物业费。

付先生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他们公司进入该小区时,没和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此后,虽然他们尽心尽职,但极个别业主还是拒交物业费。起初出于建设和谐小区考虑,他们没有及时采取“张榜公布”等警示手段,没想到一些业主看到有人不交物业费也相安无事后,就纷纷模仿起来……慢慢的,欠费的业主越来越多,物业正常的经费支出也慢慢捉襟见肘了。经费吃紧后,物业公司只得减少安保、清洁人员,可这些人员一减少,小区的服务就跟不上了。服务一跟不上,不交费的业主就更多了……在一步步恶性循环之后,物业公司最后只好亏本退出。

所谓众口难调,任何一家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时,都不能保证让小区的每一个业主都满意。正因为这样,一些业主在遇到诸如房屋质量问题、甚至房屋面积和合同不符等情况时,都把矛头指向物业公司,并采取不交物管费来抗议。付先生说,物业公司其实也是一个弱者,他们有他们的职责范围,超出职责范围的事情,他们只能起到传达、协调的作用,业主不该把所有的矛盾都转嫁到物业公司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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