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月份CPI涨2.2% 创29个月新低(2)
作者:未知 来源:凤凰网财经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09日 【字体:大 中 小】
据测算,在6月份2.2%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8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6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约0.5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下降15.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48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0.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1个百分点;蛋价格上涨1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1%。
6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涨跌幅度为0)。其中,烟酒及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环比均上涨0.1%。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5%。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环比均持平(环比涨跌幅度为0)。居住中,水、电、燃料价格下降0.9%,其中,液化石油气价格下降6.1%。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