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必看 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扩展到全成都(2)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3年06月20日 【字体:大 中 小】
7月10日后
虽然,两套房子面积均低于90平米,由于张先生已在大邑购买了润洲·华府,那么其在成都主城区购买的这套房需要认定为二套房,执行二套房利率政策,即首富最低为五成,利率在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0%,即4.95%。那么,7月10日后张先生的房屋总款则为:
润洲·华府
首付2成,即5.68万,房款总额不变,为40.18万元。
成都主城区楼盘
首付5成,即24.8万,公积金贷款24.8万,贷款期限20年,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那么张先生的还款总额为391163.51元,20年利息支出143163.51元,月均还款1629.85元。张先生购买成都主城区这套房总的房款支出为248000+391163.51=639163.51元=63.92万元。
两套房,张先生总的支出为40.18+63.92=104.1万,其中首付款为5.68+24.8=30.48万。
通过上面两套房最后的支出,看似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总房款下降了6.25万元,但在这我们忽略了货币的购买力因素,一般情况,单位货币的购买力是下降的,今天的100元购买到的东西肯定不急20年后所购买到的物品。我们再看另一个数据,首付款,7月10日前我们所支出的首付款为15.6万元,而7月10日后需要支付30.48万元,这之中将多支付14.88万元,这14.88万元,在20年后等同于多少呢,为简便计算,我们仍以公积金的贷款利率4.5%计算,20年后14.88万必须增值76717.06元,变为22.47万才能等同今天的14.88万元。可见首套房的认定范围的改变,对购房者在成都范围内购买“第二套房”影响还是很大的。
那么,对于在大邑及成都均有购房需求的家庭,怎样购房最优呢?这之中涉及到较多因素,因此不能简单核定。假定在自己宽裕的理想情况下,按照现行政策,因为成都主城区房价较高,首套房采用公积金贷款将会节约更多资金,大邑房价相对较低,即使为认定为二套房,提高首付与贷款利率对家庭的影响没有先在大邑购房,后在成都购房影响大。
当然,如果购房者在大邑或成都全域其他地方,已有两套或住房,再在主城区或大邑等郊县购房将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成都下月将改变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范围外,也有利好的信息,购房者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因此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换句话说,借款人家庭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总额得到提升,但不超过40万元的上限,以前购房者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能超过缴存基数的一半,7月10日后可以为购房者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超过缴存基数的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