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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法院开展“流动法庭”进校园活动 以让学生懂法知法守法

作者:杨颖 来源:今日大邑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17日 【字体:

大邑县法院开展“流动法庭”进校园活动

9月12日,大邑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一起真实的贩毒案件完整的法庭审理过程搬进了安仁中学的校园,现场“以案说法”,为该校近1000名高一新生上了一堂生动、特别的法制课。

一场设在校园内的特殊庭审

当天,“流动法庭”设在该校体育馆内,庭审现场参照真实法庭的布置。“咚……”随着审判长手中法槌的敲响,一名身穿囚衣、剃着平头的青年被法警带上被告席,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了对李某的起诉书。李某今年25岁,王泗镇人,今年2至3月,他先后向邱某(未成年人)、陈某(未成年人)、薛某贩卖冰毒,共获毒资750元。3月25日,李某被县公安机关挡获归案。

随后,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人指控提问、律师辩护,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最后陈述时,李某表示,很后悔自己做了错事,并愿意接受法庭的审判。

最后,审判长当庭宣判,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对扣押的0.12克冰毒以及李某贩卖毒品的违法所得750元予以没收。

记者注意到,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现场一直保持着庄严肃穆的气氛,参与旁听的教师和学生认真观看了审判过程。

一堂提高新生法制意识的普法课

利用“流动法庭”庭审现场“以案说法”的鲜活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对教师和学生触动很大。庭审结束后,高一新生韩茂琴告诉记者,这样直观的法制课程,不仅让她和同学们了解了法院的审判过程,也加强了她和同学们的守法意识。“‘流动法庭’进校园的普法教育形式很好,尤其是今天的案例,对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旁听的吴老师表示,学校是一个较为封闭和单纯的环境,学生们平时接触社会的机会比较少,学校一直在探索如何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而“流动法庭”以鲜活的案例,使枯燥的法律更易于被学生接受。

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今后将延续“流动法庭”进校园活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懂法、知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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