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大邑淘房网

  大邑淘房网 > 资讯中心 > 楼市热点 > 浏览文章

北京拟试点推广“以房助老” 不须抵让房屋产权(2)

作者:未知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3年09月18日 【字体:

观点交锋

争议“以房养老”

近日,“以房养老”(此处为舆论普遍所指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也成为各路专家争议的焦点。其中,国内最早提出并一直致力于推动“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孟晓苏和著名财经评论员马光远此前就在微博上出现观点交锋。昨晚8时,微访谈也邀请马光远和另一位财经评论员余丰慧,围绕“以房养老”回答网友提问。新京报记者就这些观点进行了整理。

孟晓苏:适合无子女者养老

@孟晓苏:老人投保后继续住房,同时以房产价值与平均预期寿命等进行核算,按月领取给付金。譬如65岁老人500万房产每月约3万-4万,200万房产每月约1.5万,终生领取,房产增值后可重新核定。老人辞世后房产用于偿还。它很适合我国无子女老人养老。

@孟晓苏:回看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讨论,不赞同者把它误当政府行为,批评要借此推卸养老责任。而此前传说推迟退休年龄加重了人们的忧虑。其实这是国外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由老人自愿参加。

@孟晓苏:有人说无子女老人养老应由政府管!老人拿社保金还用你说,有社保的老人都能温饱,但每月只几千元。若拿价值几百万的房产反向抵押养老,加上养老金每月就是几万几千元。无子女老人房产无需传代,除了捐赠社会,为何不肯给他们一个以房养老的选择呢?

马光远:基本不符合国情

@光远看经济(马光远):“以房养老”基本不符合国情。在中国养老金存在较大缺口的背景下,提出“以房养老”只会引发如此想象:中国主流的养老金体系是否有违约的极大可能,政府在养老方面的各种努力,主要的目的是否要推卸在养老方面的契约责任。

@光远看经济:政府不能提出以房养老以后,就推卸基本的养老责任。此次政府文件提“以房养老”引发的焦虑和不安,提醒有关方面千万不要在养老问题上违约,这是社会信任的基础,在养老问题上选择逃避和违约,社会的基本信任机制将受到极大的破坏。

@光远看经济:人生的轮回就是:先当30年房奴拿到房子的产权,然后再把产权还给银行,银行再在扣下高额利益和房屋贬损的价值之后,每个月给你点养老钱。

余丰慧:不耽误正常养老金领取

@余丰慧:“以房养老”与正常养老金体系不矛盾啊。这只是一种补充手段,不耽误正常养老金的缴纳和领取的。

@余丰慧:我想没那么严重吧。政府(提出试点“以房养老”)也是想方设法多提供一条高质量养老手段而已,本意应该是好的。低收入阶层的养老问题本应该由政府负责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润洲·华府 3300 大邑大道
春天国际 3300 大邑大道
圣桦城 3800 内蒙古大道
中铁金山 3800 大邑大道
优品美地 3500 甲子路
润驰国际广场 3800 内蒙古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