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业主被银行起诉:无力还房贷选择弃房断供
作者:李玉敏 来源:21世纪网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07日 【字体:大 中 小】
房价下跌银行“被房东” 苏杭惊现“弃房断供”
楼市景气不见好转,不断有城市松绑“限购”,个别业主也开始失去信心“弃房断供”。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这些案件中,业主大多声称“无力还款”。
目前尚无更多数据显示,“弃房断供”成为全国普遍现象。但是,监管部门早已做出预警。
有媒体报道称,5月12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主持召开住房金融服务专题座谈会,讨论当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会议透露出的信息是,为防止购房者因为房价下跌而断供,央行要求银行优先确保住房贷款。
而在两周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也表示,“部分地区已出现房企甚至业主违约,一些中小房企的资金链紧张,三四线城市相关信贷风险需高度关注。”
某股份行杭州分行的人士认为,弃房断供只是比较严重的现象之一,房价下跌后有意见的业主非常多,有的开发商迫于压力就会给出一些补偿措施,比如赠予车位或者返还一些装修款。
业主自称“无力还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总部设于广东的某股份行杭州西湖支行近期起诉了同一楼盘的三位业主,均已出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约。其所购房屋均是杭州昆仑之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昆仑之都)开发的以“公馆”命名的高档楼盘。
判决书显示,2010年该行向业主章某某发放了310万元的贷款用于购买该房屋,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10%。以房屋设立抵押担保,并要求开发商昆仑之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贷款发放后,章某某自2013年9月21日起便未按约定期限按时偿还本金,截至2013年11月尚欠银行贷款本金288万元,利息5万元。章某某违约后,银行便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将其诉至法院。2014年3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受理该案。
该行起诉的另两起案件,业主均是黄某某和赵某某。也就是说,他们起码在该楼盘购买了两套以上的住房。购房时间均是房价较高的2010年,贷款金额323万元,期限分别为15年和30年。业主自2013年9月和12月起便没有还款。
业主在法庭上答辩称,“对借款事实无异议,目前无力还款。赵某某已经支付了三年多的利息,银行再主张违约金不合理。希望昆仑之都能履行保证责任向银行归还贷款,然后再将所购房屋退还给昆仑之都。”
某国有大行南京一支行长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坦言,“目前南京还没有出现类似情况,不过贷款逾期率和逾期额在上升。我们下半年压力很大!”
该行长表示,“楼盘有降价,有业主投诉,但大跌还没有。小微企业主所买的大户型和别墅估计是未来产生不良的主力,还有部分刚需但企业效益不行的贷款人”。
某股份行杭州分行的人士却认为,弃房断供只是比较严重的现象之一,房价下跌后有意见的业主非常多,有的开发商迫于压力就会给出一些补偿措施,比如赠予车位或者返还一些装修款。
杭州并不是个案。
正如本文开头提及,江苏新沂市有多个农业银行起诉客户按揭贷款违约的案子,涉及不同的楼盘和开发商。比如,农行新沂市支行于2010年6月贷款42万元给姜某和韩某夫妇购买一套总价为60万元的住房,其中首付款为16万元,贷款利率为4.75%,贷款期限20年。截至2014年6月,借款人已经逾期3期,尚欠银行借款本金38.6万元,利息2.3万元。
此前也曾有媒体报道称,在民间金融高度发达的温州,截至2013年7月末,各类“弃房”案例595例,按揭贷款不良余额为41277万元。其中,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断供出现 “弃房”15例;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贷款,而对抵押房产“弃房”的有58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