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市清查老楼危楼安全隐患 八类情况需“体检”
作者:未知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12日 【字体:大 中 小】
我市近期最大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清查工作于近日启动。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下旬到8月,该局启动汛期房屋安全定期排查,同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全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专项清查工作。此次专项清查将最危险房屋数量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形成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工作档案。同时,市房管局面向全市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让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一旦发现房屋的安全隐患,可以及时向这些机构申请鉴定。
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从6月起召开“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清查工作会”,全面启动对全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的清查。在此次排查中,将查清最危险房屋数量及状况并建立C、D级危房台账,将D级危险房屋的发展动态记录成册,形成老楼危楼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档案。
同时,我市还将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楼危楼实行动态监控,并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工作预案,适时书面告知房屋安全责任人做好房屋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
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除相关部门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业主、租用人、借用人、使用人)对房屋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履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排危解危、维修加固等一系列法定义务。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凌程建介绍,如果有8大类情况出现时,一定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第一类是发生地震、洪水、火灾、泥石流等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后,对房屋结构造成隐患或影响。
第二类是未按基本建设程序修建,且无法证明其房屋安全性的建筑。这部分建筑大多出现在城乡结合部或镇(乡)。
第三类是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建筑。如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的建筑,已达到使用年限。
第四类是房屋使用条件或使用功能改变时,比如办公楼因使用要求需要改造成医院。
第五类是房屋改建、扩建,或装修损伤结构时。
第六类是对房屋施工质量或安全性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有争议时。
第七类是临近房屋周边有爆破、振动、深基坑、边坡、降水等作业施工,且房屋地基已发现有明显的裂缝、变形、空洞等情况时。
第八类则是其他情况,比如墙体风化严重、钢构件锈蚀严重、承重构件出现明显裂缝或变形时,附属物如幕墙、外墙砖、广告牌、店招等,有连接松动、掉落迹象时。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