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聘公告(3)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5年11月21日 【字体:大 中 小】
五、开考比例
岗位遴选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名额。
调减或取消遴选岗位情况将于2015年12月3日通过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遴选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5年12月8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申论》和《综合能力素质测试》。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笔试成绩:申论×60%+综合能力素质测试×40%
6.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2月23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月5日
3.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邑县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鲜章;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领取)。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并在2016年1月7日进行递补资格审查。
7.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月8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day.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