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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集体土地购房案例:13年后原房主上门喊退房(2)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17日 【字体:

蹊跷

13年后原房主上门讨房 两家都是双证在手

买下房后,张兰一家搬来居住至今。后来,杨学彬把瓦房拆掉,保留了墙体,扩建了机械加工的小作坊,是彩钢瓦的简易用房。靠着小作坊,一家人的日子慢慢好了起来。

2014年10月的一天,原房主陈秀芳的家人突然登门,当时就张兰一人在家。她回忆说,“李忠炳(陈秀芳的丈夫)和他儿子李家富来找我,李家富说,‘这房是我们的,你们搬起走。’”张兰说自己觉得莫名其妙,“我们出3万元买下你的房,证都办了,房子咋还是你的?”

事情没她想的那么简单。那之后,陈秀芳的家人多次上门讨要房屋,并称扩建作坊破坏了房屋结构,要杨学彬赔偿他们的损失。

令杨学彬夫妇更加匪夷所思的事情还在后面。去年他们得知,2015年3月,陈秀芳的家人也从房管和国土部门办了产权证和土地证,而且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都扩大了数倍。带着双证,陈秀芳的家人上门讨房。杨学彬称,“他们也有证,盖着大红公章,我也有些底气不足了。”

焦点

房子过户15年原房主怎么又能办到双证?

前几天,双方约在茶楼见面,杨学彬指责陈秀芳一家“毫无诚信”。没说几句,双方话不投机,差点打起来。而之前,双方还曾在屋前打过架,甚至闹到了派出所。又气又急的杨学彬认为自己有双证,盖了公章,住了这么多年,房子“理所当然”是自己的。

但现在他不那么自信,而是有些迷茫了:“自己的房子,一夜之间就会变成人家的吗?”

同一房屋,为何出现一房两证?多年后为何卖方突然上门要房?曾经的证件究竟顶不顶用?现在的证件如何界定?后来的双证面积为何“增肥”了?华西都市报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了解。

旧证不顶用 国土局说“当年交易无效”

2004年,利济镇合并到清流镇。清流镇柳泉村工作人员告诉杨学彬,村上并不知道陈秀芳的房子已交易过户,所以才给陈秀芳签字盖章。拿着村上证明陈秀芳宅基地的信息交到镇上核查后,陈秀芳在国土、房管部门顺利办了新证。

清流镇分管国土的农村发展办副主任李宗伟告诉记者,陈秀芳户口在柳泉村,户口登记就在那处房子。她正常提出申请,国土局根据正常程序办了证。

那么,张兰夫妇15年前办的证,现在还认不认?李宗伟说,张兰和杨学彬属于外村村民,买房后,房产所有人张兰户口至今还在水梨村,并没有迁到柳泉村,集体土地只能本社村民才有资格办土地证,至于当年怎么办下来的,他也不太清楚。

新都区国土局工作人员则明确答复:张兰夫妇15年前办的证不顶用了。原因是2009年农村土地开始统一确权办证,因此旧的土地使用证件在2008年底就已经过期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禁止交易,因此当年的那次交易是无效的,不存在所谓的“一房两证”。

新证可查询 买房者办的证系统查询不到

国土部门说旧证不算数,且已失效过期。那么,陈秀芳后领的新证又算不算数?

按照流程,陈秀芳之所以又能拿到双证,程序上是清流镇收齐她的申请资料核实审查,然后上交区国土局和房管局审查资料颁证。记者调查得知,杨学彬近日分别去了房管局和城建局,发现两家系统查询都已没有他们的信息,显示均是陈秀芳的房子,登记地址为柳泉村13社11号。

这个查询结果,让杨学彬夫妇很失落。因为这意味着,主管部门已没有他们所持双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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