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应该怎么签 才不容易被坑(2)
作者:未知 来源:腾讯大浙网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19日 【字体:大 中 小】
2、合同中常用字眼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签订装修合同时,能做出规定的内容和项目一定要详细写明。有些人可能会找朋友装修,碍于情面,事先没有签订详细的合同,以致日后出现很多无休止的磨擦,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下面介绍一些合同中常用字眼的使用方法。
(1)关于项目
例如:客厅地面铺600mm×600mm国产佛山XX牌耐磨砖(应指定样品)。
(2)关于单位
天花角线、踢脚线、腰线、封门套等的单位用“米”。
木地板、乳胶漆、墙纸、防盗网等的单位用“平方米”。
家具、门扇、柜台等用“项”、“樘”等单位。有必要标明这些项目的报价单位及报价,例如:“按正立面平方数计算,每平方米600元。”单位应使用国内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切忌使用英制等单位。可以计算面积的子项应避免使用“项”来表达。
(3)关于数量,有两种方法:
按实际测量后,加入损耗量,在合同内标定。日后不再另行计算。
按单价,再乘以实际工程量。这是一种做多少算多少的做法。
建议用方法:在签订合同前确认工程数量,然后在合同内标明,以防一些奸商用“低预算高结算”的伎俩诈财。
(4)关于备注
一些工艺、做法应标明。例如:“衣柜:表面用红榉面板、内衬白色防火板,主体为15mm大芯板。”
(5)关于违约
不管是业主违约,还是装修公司违约,都可以用经济手段进行惩罚和赔偿。一般违约金大约是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至三。但需要提醒的是,要注意这个千分之几的写法。有一些人故意在千分之几后面加上元字。这就等于实际的罚款为一(或几)元的千分之几,即几厘钱,一分钱都不够。
(6)关于管理费用
所谓的管理费用包括小区管理处收取的各种行政管理费用。有一些管理处对有些项目不一定收费:有一些乱收费的管理处却无处不钻,施维护费、电梯使用费、工人管理费(/日)、出入证押金、出入证费、临时户口办证费等。乱收费的管理处是最令装修公司头痛的,所以越来越多的装修公司要求这些费用由业主支付,不再计算入工程预算之中。
(7)关于税金
在绝大部分城市,税金是在装修公司的营业收入中收取的。深圳市近两年开始收取专门的装修税,它是通过大厦或小区管理处收取的,而不是通过企业报税的形式收取的。这些,都有必要明确承担者。
(8)关于签章
由于日前装修市场操作上的混乱,有些所谓装修公司实际上是挂靠或假冒某装修公司的名义,因此笔者建议,业主方在签订任何法律文件时,除非对方是正规装修公司的法人代表,否则最好要求对方注明签字人的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