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教师体检安排及聘用待遇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0年10月20日 【字体:大 中 小】
四、体检及考察
(一)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约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教育人才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工作按照成人社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按照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报送县人才办审核后,由县人才办函请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引进教育人才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引进教育人才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如有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
1.引进的教育人才为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相关待遇按照《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第三章第五条规定执行。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028-88266780;
大邑县教育局人事科028-8834149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28--8822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