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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获2万元能耗平衡补偿金

作者:张守帅 来源:四川在线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06日 【字体:

因单位GDP能耗降低率高于一圈层平均值0.01个百分点,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各获得3万元奖励,这笔钱来自能耗降低率低于圈层平均值的区所缴纳的能耗平衡补偿金。8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经信委获悉,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单位GDP能耗平衡补偿管理办法一年后,首次兑现“奖惩”。

去年,成都借用碳交易理念,提出按一、二、三圈层分别实施平衡补偿。当年出台的《成都市单位GDP能耗平衡补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圈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能耗降低率,每低于圈层平均能耗降低率0.01个百分点,缴纳补偿金6万元;同样情况下,二圈层区、县缴纳补偿金5万元,三圈层缴纳3万元。补偿金用于奖励完成市政府下达节能目标且能耗降低率高于所在圈层平均值的区(市)县。

记者在该市 《2010年能耗平衡补偿测算表》上看到,去年成都一圈层能耗平均降低率为4.15%,金牛区、武侯区降低率均为4.16%,高新区为4.14%,因此后者应缴纳补偿金6万元。在二圈层,龙泉驿区缴纳补偿金5万元,青白江区、新都区各获得2.5万元的奖励。在三圈层,金堂县、新津县各缴纳补偿金3万元、彭州缴纳6万元,而大邑县、都江堰市各获得2万元,邛崃市、崇州市各获得4万元的奖励。

据统计,上述能耗平衡补偿金总计23万元,这笔“奖惩”已于7月底前办理财政结算。依据规定,各区(市)县所得奖励资金,统筹用于节能降耗工作。

“设立能耗平衡补偿金,是为了充分发挥区(市)县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主体作用。”成都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成都正加快构建“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节能型产业体系,推动“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十一五”期间,成都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23%,高于全国19.1%、全省20.3%的平均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33.30%,高于全省30.2%的平均水平;以能耗消耗年均9.4%的增速,支撑了地区生产总值14.4%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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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基本原理: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通称为“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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