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四项措施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工商局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24日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大邑县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责任分工,大邑县工商局牢抓重点,抢抓关键,聚力攻坚,重点突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开展集中性、时效性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一是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规范和取缔城区占道经营、“店外店”、“店外摊”,全面清理市场外围的所有摊点,取缔沿路占道经营的临时流动摊点,严禁超店经营、店外摆摊;二是与有关部门共同抓好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抓好内部管理、完善设施设备,切实做到集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彻底根除市场内的脏、乱、差等现象;三是做好城区的集中整治活动,确保临街房屋整修装饰效果好,道路平整干净,除“四害”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