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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将采取一站式收取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24日 【字体:

大邑淘房网信息 近期《大邑县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审议,办法适用于在大邑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含外资企业)和个人。

按照办法规定,在大邑县建设项目报建时应缴纳下列费用:

(一)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下简称报建费)

1.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其中包含上缴市财政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2.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3.文物勘探费。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大邑县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
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包含上缴市财政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120
2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2.3
3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8
4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1
5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40
6 文物勘探费 2
合   计 173.3

一般住宅项目按照100%比例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医疗、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用房与党、政、军机关、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修建的办公用房、社区工作用房按70%缴纳。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及学生公寓,每套不超90平米军队干部住宅,图书馆、影剧院(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剧院、单建的公共停车场(库)、博物馆(文物展厅、文化遗址)、农贸市场等非赢利性公共建筑按50% 缴纳。军队营房,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学生食堂,民政部门建设的敬老院、福利院、荣军院、孤儿院,民政部门所属的专业性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用房等非赢利性民政福利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公共环卫设施;城市公共(轨道)交通场站、车站及后方设施建设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

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后申请退费的,应在工程墙体完工后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前,凭建筑设计说明书、墙体质量评定表、墙材使用验收表等有关证明文件,向大邑县城乡建设局提出墙材使用情况验收申请和退费申请,大邑县城乡建设局按照验收意见办理退费;建设单位使用散装水泥后申请退费的,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散装水泥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县财政部门和县散装水泥办核实无误后到县散装水泥办办理退费。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圣桦城 4000 内蒙古大道
保利中央峰景 3600 大邑大道
力扬·时代 4000 桃源新城
鑫河国际花园 3700 桃源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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