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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放松首套房认定 四川居民还清房贷再买算首套

作者:杨斌 来源: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14年10月01日 【字体:

放松房贷的政策终于得到了证实。昨天下午4点过,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仍按首套房执行。通知强调,家庭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

放松房贷 市场上早有传闻

早在一个多星期前,市场上就开始疯传房贷政策将放松,四大行将率先发布政策。传闻称,只要首套房贷款结清,再贷款购房仍算首套。

然而,各家银行都不愿意正面回应这个消息,即便是出来表过态的工行、建行、中行等,也只是声称将积极支持居民合理的购房需求,提高房贷审批效率,加大投放,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种没有“干货”的走形式。近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回应房贷松绑这个问题时,也只是简单表示“具体内容要等文件”。

几天前,成都商报记者在采访蓉城各大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时,他们均表示只是听说将放松房贷,但“内部没有任何正式消息,也没有任何前期的讨论。”

首套房认定 “认贷不认房”

昨日,央行、银监会在通知中明确表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相当于是放弃了原有对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同时强调,首套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在此之前,各家商业银行是“既认房,又认贷”,导致不少人想通过再次贷款改善居住环境,但却因首付和贷款利率明显上升而被迫放弃。

通知称,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专家称“力度之大,超出预期”

昨日,某国有银行四川省分行零售信贷部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这完全出乎了我的预料。”他认为,按照新政,意味着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都完全交给商业银行来决定,不再由监管部门制定统一标准,“这种刺激手段已经很大了。”据称,在此之前,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利率至少上浮10%,对第三套及以上房根本就不允许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另外一家股份制银行个人信贷部负责人表示,从新政看,这次的调整对想要改善现有居住环境的居民有一定刺激作用。他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还没有收到总行文件,暂时不知道操作细则,不过从政策的字面理解,只要居民还清了前面的贷款,再贷款购房已没有限制,由银行自主把握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而对于还存在贷款余额的,“现有政策估计还会延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昨天表示,政府救市“力度之大,超出预期”。他认为,央行、银监会这次不仅取消了三套房的限贷令,同时还取消了外地人限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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