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将立 开征需过三道关
作者:未知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08日 【字体:大 中 小】
最新调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房地产税法等七大税法增列其中,在彰显立法机关坚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决心的同时,也让公众视野再度聚焦房地产税的改革。
房地产税法渐行渐近,距离全面开征房地产税还有多远?全面推进税收法定的路线图是什么?记者采访了有关权威人士,继续追踪。
【解读1】
房地产税法如何推进?
今年是上海和重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第四年。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市场上不乏“房地产税该不该征”的争议。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看来,推进这一改革势在必行。
倪鹏飞说,开征房地产税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尤其在土地财政作为地方融资主渠道的现状改变后,房地产税将成为未来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
“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在于减少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进而完善房价形成机制。
此次全国人大公布的立法规划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房地产税法草案明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参与配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表示,这将是首个由全国人大牵头制定的税法,凸显我国加强立法机关主导立法的改革趋势。
“房地产税法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利益主体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由全国人大主导立法,能更好排除部门利益干扰,使立法草案更加客观权威,更加公开透明代表民意。”施正文说。
【解读2】
税法路线图是什么?
除了房地产税法,此次一并被补充进本届全国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还有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税法。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说,目前我国以法律形式存在的税法只有三部,其余15个税种都是依据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存在。要在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未来平均每年要制定三部左右的法律,立法工作量非常大。
张斌认为,此次先行推进立法的七大税种,体现了落实税收法定“先易后难”的原则,也与中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