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鼓励开发商新建租赁住房
作者:未知 来源:成都晚报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11日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建立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正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围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目标,从本月起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工作,以建立完善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吸引优秀人才安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化、规模化
我市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设一批人才公寓、产业园区的配套用房,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保障新市民和人才的住房需求。
其次将采取系列措施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据了解,对住房租赁企业,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享受相关税收、金融支持。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同时,我市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
租房不良行为将上“黑名单”
如何才能保障措施行之有效?我市将创新住房租赁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更好地“净化”租赁市场的各种不良行为。其中,将结合相关条例办法,明确市级各部门职责和当事人的责任义务,规范租赁当事人的行为,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其次推行《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指导文本,引导租赁当事人在合同中对租期、租金及调整频次、续租租金调整幅度等相应条款进行约定使用;定期发布住房租金水平信息。还要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管理的专项检查,禁止群租行为,对中介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和租房个人的不良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予以公示。
另一方面,我市已经构建起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等各类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在成都信用网公示,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同步播报
骗提套取公积金
20人被曝光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对20名2015年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职工予以公告。经调查,这20名职工存在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据了解,对存在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的职工,公积金中心的处理内容包括:口头批评教育、不良行为登记、追回骗提套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