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大邑淘房网

  大邑淘房网 > 资讯中心 > 购房维权 > 浏览文章

车位面积缩水告开发商 法院做调解居民获补偿

作者:未知 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更新时间:2019年03月04日 【字体:

车位面积缩水告开发商 法院做调解居民获补偿

资料图 摄:景一鸣 张群琛 陈圣禹

2019年1月15日,北京头条以“车位‘缩水’引诉讼 到底面积多大才合适?”为题,报道了一起因购买车位引起的民事纠纷案。2019年2月28日,门头沟法院就杨女士告金水房地产公司车位缩水案进行了有效调解,金水房地产公司答应给予杨女士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双方握手言和。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案的起因为车位变小而引发的。2016年11月份,市民杨女士在其居住的小区购买一个停车位后,发现原本标准的小车停车位面积缩水了。杨女士与开发商金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无果后只好诉诸法律。1月15日上午,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虽没有当庭宣判,但双方均表示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

杨女士认为,自己购买的车位是标准车位,拿到车位后发现车位后部上方空间范围内,有建设附属物,影响车辆停放,除去附属物投影空间,车位的使用面积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为此杨女士找到开发商,希望能得解决这一问题,但开发公司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该赔偿。双方闹到法庭后 ,法院对此进行了审理,考虑到车位后方确有一块建设附属物,直接影响车辆停放的事实,法官给原、被告方做了相应的调解工作,被告方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给予原告杨女士一定数额经济补偿,了结此案。

延伸阅读:

车位缩水成“潜规则” 成都3部门均称无权管辖

开发商在宽2.03米的两根柱子间设了停车位,一般车辆难以停进,无奈之下,业主选择转租车位,但挂出去两年无人理会……缩水车位屡被曝光,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成都商报记者3天来辗转各相关部门,成都市规划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建委均称与自己无关,投诉未果。住建部《车库建筑设计规范》主编负责人之一马英教授称,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消协投诉或者起诉开发商。

车位缩水成“潜规则”

16万元车位太小 出租两年无人问津

文琴(化名)在看到成都商报关于奇葩停车位的报道后,终于明白自己在小区内16万元的停车位为何出租两年仍然租不出去的原因了。“我这个停车位两边都有柱子,两根柱子之间的间距只有2.03米,远低于规范的2.4米或者2.2米的标准。”文琴在得知相应规定后,底气十足地去找开发商理论,但“并没什么作用”。

文琴告诉记者,因为停车位太窄,自己每次都要小心翼翼地才能将车停进去,甚至还要将反光镜折叠才能避免被擦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文琴3年前耗资近16万元买的这个车位自己只使用了半年多的时间。

自己的车很难停进去,但也不能白白放着,每个月40元的管理费虽然不多,但多多少少也算开支。于是文琴想到了“创收”的新方式,但是“两年前就把招租广告打出去了,至今还没有租客。”有些有意愿的租客实地看过停车位后,就没有后文了。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力扬·时代 5145 内蒙古大道
林肯郡 5225 晋北新城
蓬莱尚岛 7600 安仁镇
润达广场 3300 晋北新城
御金府 4600 北街
鸿涪·邑号 5347 西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