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利好频出:成都公积金购二套房 首付最低两成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5年09月01日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9月1日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遵循通知办理。
三部门8月31日公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说,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通知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这一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4月已出台文件,将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30%,在实际执行中,多数市州已按首套房贷款还清后,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按20%办理。
该负责人介绍,四川公积金个贷率由1月的64.63%提升到8月底的73%,增长8.37个百分点。同时,全省结余资金由今年1月初的562.78亿元减少到8月底的474亿元,连续四个月出现减少。
下半年将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各地要抓紧落实公积金个贷和提取的有关政策,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减少不必要的申请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到年底时,四川省公积金个贷率将力争达到85%,结余资金力争降到400亿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