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安居细则:高端人才购房不受户籍社保限制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04日 【字体:大 中 小】
人才公寓出售价格为人才入住时的市场价格
让广大“蓉漂”住得上房、安得了家,成都正在不唯地域、不求所有、不拘一格引进人才。8月3日,成都市配套“产业新政50条”,研究制定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正式发布。
8月3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人社局(微博)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人才公寓建设规划、申请细则、监管细则等热点问题。
高端人才购房
不受户籍、社保限制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介绍,《细则》明确,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方式。
在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在人才公寓方面,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
从安居面积标准来看,人才公寓建设面积标准60-120平方米,《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35-120平方米。
申请人才公寓
需要符合三个条件
“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要符合3个条件: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夏先义介绍,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则需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同时需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以及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下一步,各类人才可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请,并提交身份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劳动合同以及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或产业高技能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等。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申请。
租住满5年
可按入住时市场价申购
在新闻发布会上,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如何保证让广大人才都能住上房、住好房?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夏先义解答,《细则》明确要科学透明地组织房源租售,努力用最公平最人性化的住房租售制度,让广大人才住上房住好房。
“成都市11城区的房源,将由市房管部门按照安居申请情况统筹安排到各区房管部门,11城区房管部门接收房源后组织租售。成都高新区(微博)、成都天府新区和各郊县(市)房源由属地房管部门自行组织租售。”夏先义解答,各区(市)县按照这些原则组织租赁:申请人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如果是相同人才类别的申请人选房,顺序将通过摇号确定。同时,各区(市)县立足当地产业发展导向,自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条件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在《细则》中,涉及了房源出售,那么出售价格是如何界定呢?夏先义解读,关于出售价格,人才公寓出售价格为人才入住时的市场价格。由房源业主单位参考同区域、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确定,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予以明确。
此外房源购买也有相应的认定条件。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经审核仍符合人才公寓准入条件且绩效评价合格的,可申请购买所租住的人才公寓。申请购买有效期为租住期满5年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未提出购买申请的,应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