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正式执行“交房即交证” 未来有望在全国推行
来源:和讯房产 更新时间:2020年09月28日 【字体:大 中 小】
买房、交房、办理不动产权证,这一套完整购房流程走下来往往需要三四年,给大多数购房者的生活带去诸多不便,不过,这一现象将在长沙地区首先得以改善。
9月2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长沙市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长沙在新建商品房交房后90天内完成不动产登记。
方案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交房,交房后60天内办理好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首次登记后30天内为资料齐全的业主办理好不动产转移登记(户证),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工作目标。
01交房即交证
按照方案,2021年1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内,尚未申请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
《方案》明确,在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中要按交房即交证的要求,明确约定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未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不能交房。此外,开发建设单位要履行税费缴纳的义务,在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交清项目的土地价款、报建费等费用,依法及时纳税;
“长沙‘交房交证’改革的思路是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作为新房交房交证的关键时间节点,前后分为交房和交证两个阶段。”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行政审批手续、相关费用(含报建费、土地价款等)及购房业主的契税、印花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缴交工作必须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完成。同时将当前开发建设项目办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后、不动产首次登记之前的流程前置到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前。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交房后,即具备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要件资料,可进入交证阶段。
“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事关老百姓(603883,股吧)切身利益,开发建设单位是实施交房交证的主体单位。”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诚信管理、过程管理等手段,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交房之前完成所有审批手续及税费缴纳,自觉履行为业主办证的主体责任。
02长沙模式未来有望在全国其他城市普及
从交房即交证试点到政策正式推出,长沙历时一年多。
据贝壳研究院统计,早在2019年3月28日,长沙市政府发布《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交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其中就规定了长沙五区试点实施“交房即交证”,但当时仅为“试点”,2019年11月8日,才完成首个项目“交房即交证”,2019年年底,长沙共有12个项目申请,3个项目完成“交房即交证”,
截止2020年上半年长沙共完成市本级“交房交证”住宅4722户、商业161户。
2020年9月1日,湖南省发布《关于开展“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37号)》文件,其中提到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将成为试点城市,至2020年11月形成“成熟一批、开展一批”的发展思路,由点到面,推广至全省。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认为,从时间节点上看,长沙走在了全省的前列,本轮政策也是对省级政策的落实执行,2021年长沙“交房即交证”制度将全面成熟完善。
潘浩进一步表示,湖南省8月28日出台的《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就业〔2020〕649号)》,落户政策全面放宽,而交房后产权证周期较长影响落户速度,以及“住权与产权不同步”等问题长期困扰市场发展,因此,本轮出台政策,加强“交房即交证”制度的落地,预期“十四五规划”期间,多地多城市将陆续出台类似办法,将住权与产权时限对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