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氮肥厂地块配建要求 将新建道路与公园绿地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12日 【字体:大 中 小】
本次再度发布拍卖信息,地块的规划用途与8月上市时一致。宗地配建要求方面,竞买人需利用宗地外东侧1宗10412.21平米 (15. 618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未纳入土地出让范围),按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晋(2021) 规条字010)、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拍挂)建设条件通知书(编号: (2021)020号) 配建城市道路。配建设施与出让宗地同步实施、同步竣工,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大邑县人民政府。配建成本不低于1500元/平米,若未达到约定的,土地竞得人需向大邑县支付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
即将拍卖的地块位置图
竞买人需利用宗地外东侧1宗21562.83平米 (32. 344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未纳入土地出让范围),按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晋(2021)规条字009)、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拍挂)建设条件通知书(编号: (2021)019号) 配建公园绿地(建设内容需包括沿河护栏,以及设计建设条绿道) 。配建设施与出让宗地同步实施、同步竣工,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大邑县人民政府。配建成本不低于800元/平米,若未达到约定的,土地竞得人需向大邑县支付差额部分作为违约金。
即将拍卖的地块卫星图
另外该宗地设有最高限价,若达到最高限价,竞得人以竞配建并无偿移交租赁住房面积比例的方式竞得该宗地后,竞得人须在出让宗地范围内按照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设计布局原则,出资建设租赁住房,并按规划配比要求在租赁住房相对应区位配套建设相应比例、相对集中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车位),租赁住房和配套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车位)的土地价款、建安成本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租赁住房和配套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车位)必须与开发项目的其他商品住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开发项目分期建设的,租赁住房和配套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车位)须纳入本宗地首期进行开发建设。租赁住房和配套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车位)建成后,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连同租赁住房和配套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车位)由竞得人一并无偿移交给大邑县人民政府。宗地各项建设规模及指标达到和满足《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晋(2021)规条字006)和《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拍挂)建设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017号)的条件和要求。
地块要求配建设施建成并无偿移交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开工期限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竣工期限为自首次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1个月内竣工。
以下为本次土地拍卖要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