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落户新政6月1日执行 满70平米调整为90平米
作者:龚琼 来源:四川在线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06日 【字体:大 中 小】
记者今日从成都房协官方获悉,成都市政府最新出台的文件显示,自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灾后重建的落户政策,规定购房满90平以上住房且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才能落户。而在此之前,在成都购买落户政策规定,外地户口落户,需要购房满70平米且缴纳社保满一年,才能在购房之后进行落户。
文件显示内容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