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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鹤翔大道和氮肥厂片区房屋模拟搬迁公告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房管局 更新时间:2015年07月09日 【字体:

为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住房条件,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整体功能,报经大邑县县委、县政府审定,拟对晋原街道西门鹤翔大道片区和氮肥厂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实施房屋模拟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模拟搬迁实施单位:大邑县房产管理局

二、模拟搬迁实施期限:2015年7月6日至10月31日

三、模拟搬迁范围:(详见棚户区模拟搬迁范围图)

鹤翔大道片区:东临滨江西路北段,南至县中医院,西临大邑面粉厂,北至西门氮肥厂。

氮肥厂片区: 东临滨江西路北段,南至鹤翔大道,西临大邑实验中学,北至滨河路延伸段。

四、投诉中心及投诉电话:028—88299841

五、模拟搬迁政策咨询电话:028—88297956

六、公布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我单位根据征收相关法规政策和评估结果拟定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现场公布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95%的住户认为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我单位将组织被改造住户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

七、进行被搬迁房屋现有市场价值评估:由项目内确定的评估机构(需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局房屋评估数据库备案),对改造范围内被搬迁房屋按现有的市场价进行评估。

八、签订模拟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公布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后,房屋所有权人与实施单位签订模拟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模拟搬迁实施期限届满时,签约面积未达该区域项目总面积三分之二且签约户数未达该区域总户数的95%,终止模拟搬迁。

九、申请征收决定: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面积达该区域项目总面积三分之二且签约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的95%以上的,模拟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由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模拟搬迁安置补偿方案即作为征收补偿方案,不再另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模拟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与征收补偿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模拟搬迁期限内,签订模拟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100%的,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县政府不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特此公告

大邑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7月6日

楼 盘 价格(元/平) 区 位
祥荣城市绿洲 3800 大邑大道
青禾名都 3800 大邑大道
圣桦城 4000 内蒙古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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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国际 3700 大邑大道
天邑•春江花苑 3300 桃源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