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方法
作者:dytfw 来源:大邑淘房网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06日 【字体:大 中 小】
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方法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底四周的工作日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登记,晋原点小学在北街小学西区。
填报《成都市大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非本县户籍,申请子女在本县就读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或被监护人)在本县晋原街道就读的,须提供本人与晋原街道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在晋原街道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县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县累计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县或本县晋原街道连续居住(申请在晋原街道就读的)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2.本县非晋原街道户籍,申请子女在本县晋原街道就读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晋原街道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晋原街道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用人单位为其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县晋原街道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