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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离婚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丧失继承权(5)

作者:未知 来源:浙江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06日 【字体:

为买房假离婚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丧失继承权

原来,为继承妻子的遗产,陈先生来到宁波市天一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公证处根据《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的规定,告知陈先生对这套当时离婚时划分给郝女士的房屋只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份额等同于郝女士的父母与孩子。

这让陈先生非常不解,“这套房子是我们第一次结婚后一起出钱买的,中途只是假离婚,而且我们又复婚了,这套房子有我的一半!”

可是,公证处却告知陈先生,离婚后又复婚的,财产归属并不能自动恢复成离婚前的状态。

为买房假离婚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丧失继承权

陈先生与郝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将该套房屋给予郝女士,即使复婚,该套房屋仍属于郝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

因此陈先生的份额从八分之五变为四分之一。

“这房子现在起码250万,我这一下就损失近100万啊!”听到公证处的答复,陈先生悔不当初。

为买房假离婚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丧失继承权

公证处提醒:

类似情况应在复婚后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或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其实,在众多的“假离婚”案例中,陈先生与郝女士已属不幸中的万幸,还有更多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当事人。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在这件事情上需要尊重婚姻的神圣、法律的规定。

(本文来源:搜狐号“浙江法制报”,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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