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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灵活就业人员试点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2)

来源:成都公积金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15日 【字体:

账户管理及转移

十、灵活缴存人进入建制单位缴存的,应如何处理灵活缴存账户?

答:灵活缴存人进入建制单位缴存的,需先行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灵活缴存账户封存。封存账户内的资金对应享有的计息、缴存补贴、贷款额度计算的权益按规定继续保留。

十一、灵活缴存人账户已经封存,需要恢复缴存,应如何处理?

答:缴存人账户已封存需恢复缴存的,应符合灵活缴存规定并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启封手续。

十二、灵活缴存账户与建制单位缴存账户内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互相转移?

答:不能。灵活缴存账户与建制单位缴存账户内的缴存余额互不转移,分别按照灵活缴存体系和单位缴存体系规则进行管理。

十三、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余额可以转移到灵活缴存账户吗?

答:可以。成都公积金中心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余额转入灵活缴存账户的,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转移手续。计算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储时间从个人自愿缴存起连续计算,计算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灵活缴存账户之日起计算。

转移后,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注销且协议终止。

十四、灵活缴存人在其他中心的缴存余额,可以转入到成都中心灵活缴存账户吗?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通过线上渠道发起公积金转入申请,计算贷款额度及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算。

十五、灵活缴存人到其他中心缴存公积金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转出至其他中心?

答:可以。灵活缴存人申请将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出成都中心的,需先行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封存手续。灵活缴存人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发起转移申请,转出资金不享受缴存补贴。

计息和补贴

十六、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计息?

答:灵活缴存的公积金从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为1.5%)。缴存人办理非专用性提取的,提取资金按活期利率计息(目前为0.35%),以前年度已结计的利息不再追溯调整。

十七、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补贴?

答: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每笔资金存储时间满1年时,该笔资金即可获得缴存补贴权益。在缴存人发生公积金贷款时,或发生符合专用性销户提取时,由公积金中心按照每年公布的补贴标准将补贴权益转化成补贴金额兑付给缴存人。如果公积金贷款有共同借款人且也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共同借款人的补贴金额在贷款发放时一并兑付。每个缴存人可享受的税前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

十八、缴存补贴的存储时间如何计算?

答:缴存补贴的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满365天(闰年366天)为1年。

十九、缴存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缴存账户中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给予0.5%—1%的缴存补贴。补贴标准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每年运营收益情况制定公布。自《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实施起至缴存补贴标准调整前,补贴率为0.75%。

二十、缴存补贴权益在什么情况下终止?

答:缴存人获得公积金贷款后,缴存人和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的缴存补贴权益终止。

缴存人提取公积金后,提取资金的补贴权益终止。

二十一、在参加灵活缴存前,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可以享受缴存补贴权益吗?

答:不可以。缴存人发生公积金贷款后再进入灵活缴存体系的,在该笔公积金贷款结清前,灵活缴存体系的资金不享受缴存补贴。

解读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管理部、运营核算部

解读人:吴海英、唐立

联系方式:(028)12329 (028)86279457 (028)8627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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