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东出口一级土地整理项目进展及补偿标准
作者:未知 来源:大邑县房产管理局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4日 【字体:大 中 小】
东出口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已于2010年7月底全部征收完毕,征收土地相关补偿款已全部划拨到已征收的本经济组织村社,伯乐6社、晋义1、2社、鸳鸯2社已全部分配到农户,只有鸳鸯3社未将相关征地补偿款发放到农户。经我局多次与晋原镇政府做其工作,但该社村干部仍以多种借口拒绝发放,造成已搬迁和未搬迁的农户意见较大,矛盾突出。
东出口一期安置房红线内房屋拆迁,目前剩余未拆迁的全部为国有土地上私有房屋,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一、该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未办理拆迁许可证,相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未提供,造成拆迁工作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撑底气不足。
二、该处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正处于新老政策交替之时,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未出台,拆迁补偿标准不明确,致使拆迁工作迟缓、滞后。
三、被征收业主要求按现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总体政策来执行拆迁,要求按现有的市场价值来进行拆迁补偿,认为原有的拆迁补偿标准太低,不能接受(砖混结构住宅货币化补偿159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住宅货币化补偿10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门市货币化补偿3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门市货币化补偿3500元/平方米)。
四、拟解决方案为:
1、建议县委、县政府适当调整东出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恳请晋原镇政府及时出面协调处理,将鸳鸯3社土地补偿款尽快分配到农户手中,以便安置点修建和道路修建顺利推进。
3、请求发改、规划、国土尽快办理东出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必备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