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购首套按揭房可申请最高30%财政补贴
作者:未知 来源:观点地产网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19日 【字体:大 中 小】
在规定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可按规定享受首套房按揭购房财政补贴。
11月16日,重庆市主城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新规公布。
规定显示,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可按规定享受首套房按揭购房财政补贴。
其财政补助采取按补助年度计算,也就是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后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在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据了解,2009年重庆市制定了主城区首次按揭购房财政补助政策,但不少市民反映对该项政策了解不够,办理过程繁琐。
针对这些问题,新规定将申请事宜转化为表格填列,特别是对申领程序进行了简化,如此有利于申请者申领补贴。